最近被如雷貫耳的聖誕曲鬧醒我渾渾噩噩的神志,走在購物廣場,聖誕佈置及燈飾愈發閃亮,氣氛熱烈又熱鬧。
多年來,雖然不是信仰關係,我都興高采烈迎聖誕,目的是想給自己一個堂堂正正去盡興、狂歡的藉口。而每年聖誕,我都記得許多年前為自己買的一棵小小聖誕樹,放在房間裡,沒有任何佈置之下,關上燈也感覺到它會閃亮。
閃耀照亮,是聖誕樹被賦予的天職,如果人生也宛如聖誕樹般明亮,那該多好。
說回我的小聖誕樹,縱使擺著的時間不過一個月,但從買回來,直到聖誕夜,短短20多天的時間,足以令整個表面舖塵。夜裡關上燈,小樹被屋後暗黃的街燈照射下,塵埃發亮,頓時心中好快樂。
因為我有自己的天地,自己的聖誕夜。
聖誕過後,小樹被自私的主人折起收在store房,而且從此忘記了它的存在。第二年聖誕,我有了新的玩意,於是忘本的我徹底忘記擁有一棵屬於自己的聖誕樹。
不知什麼時候開始,我終於記起聖誕小樹,匆匆忙忙地想找它出來,卻不見蹤影。
小樹不見了,我想再多買一棵回家,希望再次營造屬於自己的聖誕夜,找回那一年的感覺。但是,難保我會重蹈覆轍,繼續遺忘,勉強只會徒添傷感。
於是我不動聲色,靜靜地欣賞四周圍的佳節佈置,雖然感覺上,這些聖誕氣氛都不屬於我。因為心中,仍然會覺得舖蓋塵埃的聖誕小樹,最深得我心。
2001年的聖誕夜,我不會忘記就是了。